棗編辦〔2013〕72號
關于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
推行年度報告公開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門(單位)、棗莊高新區政工部: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改進事業單位管理方式,根據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減少行政許可的意見》(魯政發[2013]15號)和《關于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完善監管機制的通知》(魯編辦發[2013]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推行年度報告公開及事業單位證書換發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法人年檢取消
自2014年起,全市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取消。我市各級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關不再對事業單位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進行集中審查,不再在法人證書粘貼年檢標識。
二、年度報告公開
從2014年開始,實行年度報告公開制度。
(一)年度報告內容。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包括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年度報告書的主要內容:法人登記事項、《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執行、業務開展、資產損益、績效和受獎懲、接受捐贈資助及其使用、涉及訴訟、社會舉報投訴、登記管理信息公開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等。同時,還應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舉辦單位確認的上一年度末的財務報表(財政撥款、財政補貼事業單位提交決算后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決算總表,經費自理事業單位提交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有關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住所證明;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還須提交舉辦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和使用國有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年度報告報送方式與公開程序。事業單位要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過山東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不再報送紙質材料。同時事業單位年檢,年度報告書、法人證書、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證明文件在山東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事業單位是年度報告的公開主體,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各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所屬事業單位按時完成年度報告公開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對年度報告的內容進行保密審查。具體操作請登錄棗莊市機構編制網()或市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公用信箱(sydwfrnj@163.com密碼:123456)查閱《年度報告提交等相關功能使用說明》。
三、法人證書換發
事業單位在2014年3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年度報告并公開的,領取新的法人證書事業單位年檢,證書有效期為2015年3月31日,未按要求提交和公開的,法人證書自動廢止,市編辦將證書廢止的單位予以公告。法人證書換發時間為2014年1-3月,目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為2015年3月31日的,按要求提交并公開年度報告,不需換發證書。
事業單位凡涉及單位名稱、宗旨和業務范圍、住所、法定代表人、經費來源、舉辦單位、開辦資金等登記事項改變的,應在換發證書時一并辦理變更登記。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涉及機構整合、撤并的,舉辦單位要指導和督促事業單位及時辦理法人注銷登記。
四、有關要求
推行年度報告公開是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加強后續監督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規范事業單位行為,有利于落實社會公眾對事業單位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有利于推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轉型升級,增強登記管理機關監管事業單位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取消法人年檢、推行年度報告公開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認真組織所屬事業單位做好年度報告報送、公開及法人證書換發等相關工作。各事業單位要認真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正確履行職責,切實提高公益服務質量和效率。
棗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